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类专业2008年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1995年6月由原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的广东省涉外型重点大学。原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直接管理的3所外语院校之一。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接管理的4所外贸院校之一。 学校目前设有20个学院、部,5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7大学科门类。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硕士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省级名牌专业,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份全国百强期刊。 学校践行“明德尚行,学贯中西”的校训,着力推进外语与专业的融合,培养一专多能,“双高”(思想素质高、专业水平高)、“两强”(外语实践能力强、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能直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际通用型人才。学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充分肯定,2003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切合社会的需求,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率在广东省高等学校中名列前茅。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批次均为第一批。 学校目前共有5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学和艺术设计等4个专业设在艺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简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培养知识型的播音和主持人才为目标。培养的人才不仅具备较深厚的理论修养,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能够适应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它单位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等工作的需要。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更注重理论知识和文化知识素养的培养。主要课程包括:传播学、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技术、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和节目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影视艺术,以及以培养学生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的英语系列课程。 2.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培养既有音乐表演才能,又具备一定跨文化交际能力,能胜任文化艺术交流、文艺团体、艺术教育、大型企业等单位的交流、表演、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音乐表演人才及音乐教育人才。 本专业设声乐、器乐(钢琴)两个专业方向。 声乐方向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基础乐理、和声、试唱练耳、戏剧表演、民歌、正音、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舞蹈表演实践、形体与舞蹈等。 器乐(钢琴)主要课程设置:钢琴、基础乐理、和声、试唱练耳、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表演实践、钢琴艺术史、钢琴伴奏、电脑音乐等。 本专业开设以培养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主要包括一、二年级以强化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和高年级的英语选修课程。 3. 舞蹈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舞蹈与教育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外语运用能力强,能直接参与国际舞蹈表演与舞蹈文化交流的复合型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部门、社会专业文艺团体、艺术学校、普通院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机构的舞蹈表演、教学及企业文化管理工作。主要课程设置:舞蹈表演理论、中西方舞蹈史、舞蹈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与理论、现代舞基训、舞蹈教育心理学、教育学、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管理、音乐曲式分析、舞蹈创作实习等。 4. 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 通过四年的培养,使学生既具有扎实的现代管理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又具有良好的外语运用能力,能直接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演艺策划、艺术传播等经营与管理工作,成为有现代文化产业理念及经营管理技能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以满足文化部门、演出场 (馆)、艺术团体、艺术院校和文化传媒机构对高层次艺术管理人才的需求。主要课程设置: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艺术管理、文化产业项目策划、管理技巧与沟通、广告策划与创意、涉外文化管理、艺管前沿等。 5. 艺术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掌握视觉传达和数字媒介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熟练运用数字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具备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良好综合素质的设计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下设视觉传达设计、数字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数码插图设计、影视广告、广告文案与创意、实验短片、VI设计、摄影与光构成、设计史、设计方法与程序、毕业创作与设计。 本专业开设以培养学生的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主要包括一、二年级以强化英语交际能力为宗旨的英语课程和高年级的英语选修课程。 以上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四年,对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单考报名办法 1. 湖北、江西两省的考生只准分别到武汉、南昌考点现场报名并参加初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到广州考点参加初试。在广州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15~29日登录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2. 报名(或确认)时,考生须出示生源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复印件无效,背面写上姓名)。在广州考点初试的考生须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在武汉、南昌两考点初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报名表。 3.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4.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艺术等专业术科考试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5]236号)的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初试:广东考点每专业125元/生,外省考点每专业160元/生;(2)复试每专业125元/生; 5. 凡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08年3月30日前以传真或特快专递形式,将姓名、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生源省份、报考专业(方向)和高考考生号提供给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单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 初试内容 | 复试内容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 普通话播读指定稿件 (100分); 2. 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100分)。 | 1. 即兴评述:朗读指定材料,并对此发表即兴评述(100分); 2. 模拟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和提示,进行模拟主持(100分); 3. 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100分);4. 特长展示:可自选朗诵、小品、器乐、声乐、舞蹈等项目表演(50分)。 | 初试时,有粤语或英语特长的考生可另自选粤语或英语朗读自备稿件,但不作成绩计入总分,仅作为参考;复试时如需伴奏,请自备伴奏CD或磁带 | 音乐表演 (声乐) | 演唱中外歌曲1~2首(不包括通俗歌曲)。 | 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民歌或歌剧咏叹调2首。 | 声乐初试、复试可自带钢琴伴奏,也可由考场提供钢琴伴奏;所有进入复试考生须参加视唱练耳(视唱、模唱和节奏模仿)、乐理(笔试)考试(3月7日下午)。 | 音乐表演 (钢琴) | 1. 练习曲1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 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时代、风格不限)。 | 1. 中、外乐曲或复调曲中自选一首; 2. 在初试曲目中自选一首。 | 舞蹈学 | 1. 基训(软、开度、弹跳、旋转); 2. 模仿能力测试(老师教一个八拍的动作让考生模仿)。 | 1. 舞蹈剧目片断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时间不超过2分钟); 2. 即兴音乐编舞(考官准备6段音乐让考生抽签,即兴进行音乐编舞); 3. 口试:朗诵(诗歌、散文、童话戏剧影视台词片断均可)。 | 考生须自备体操服,自备伴奏CD或磁带。 | 音乐学 (艺术管理) | 1. 面试:①演唱或演奏舞蹈、小品、朗诵等(考生自选一项),限时5分钟;②综合素质考查:抽签问答,限时3分钟;③才艺展示:加试项目,限时2分钟。 2. 笔试:包括艺术综合知识和命题写作两个部分。 | 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
七、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 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2008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我校将给每位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书,同时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2. 各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术科单考(或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2)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术科单考合格且文化课上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 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在取得高考文化课成绩后,请即将文化课成绩单、高考志愿表传真(或快递)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2. 文化课考试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一招生考试的规定进行,我校不另行通知。 3. 学费10000元/年;宿费1700/年。如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4. 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交通指引详见http://zsb.gdufs.edu.cn/。 5.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 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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